赵冠男律师
赵冠男,男,1987年生于山东青岛,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一、教育经历
1、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湘潭大学外国语学院德语专业本科,获文学学士学位。
2、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2010年3月以449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3、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重庆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4、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德国慕尼黑大学德国法方向硕士研究生,获法律硕士(LL. M.)学位。
二、工作经历
2008年6月至2010年9月,朗阁外语培训学校德语教师。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实习律师。
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6年7月至今,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2017年3月至今,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三、业务专长
赵冠男律师专长刑事辩护和民事代理。自从业以来,主办和参与办理案件多件。擅长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专业辩护。主办和参与万某某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刘某某受贿案、彭某合同诈骗案、罗某合同诈骗案、崔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顾某组织、领导传销案、叶某某贪污、滥用职权案、陶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邓某某受贿、职务侵占申诉案等特、重大案件。
四、学术成果
1、《论网络裸聊的刑法规制》,载《现代法学》2011年增刊(CSSCI);
2、《“诉讼诈骗”的行为性质》,载《法学》2015年第2期(CSSCI);
3、《论我国刑法第307条的适用范围——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帮助”切入》,载《法学杂志》2015年第12期(CSSCI);
4、《“刘某抢劫案”点评》,载《一切为了权利——邱兴隆刑事辩护精选50例》;
5、《“曾某受贿案”点评》,载《一切为了权利——邱兴隆刑事辩护精选50例》;
6、《“肖某徇私枉法案”点评》,载《一切为了权利——邱兴隆刑事辩护精选50例》;
7、《“李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评析》,载《岳麓刑事法论坛》2015年第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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