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志航律师简历
本人湖南长沙人,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现为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经过多年系统的法律专业学习和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本人具备了较强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思维能力。自2009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在民商事业务方面,本人先后担任过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分行、中外合资湖南建工奥湘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纵横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万婴幼儿园、长沙音皇舞蹈中心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团队成员以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尽职调查团队成员。在刑事辩护业务方面,成功为被告人代理次某受贿罪、莫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庄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吴某绑架罪等案件,现正致力于刑辩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
2013年担任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审查、起草了法律性文件约300 份,审查总金额约近30亿元。其中,数额特别巨大的债权转让合同审查2份,金额 19.51亿元,包括衡阳市政府对华融湘江银行所有的4073.79亩(15.37亿元)土地回购和全程参与华融湘江银行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转让衡阳宇元置业有限公司2.14亿债权项目(项目总金额4.14亿元)。在业务创新方面,本人通过代理华融湘江银行案件成为衡阳地区首例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实现银行债权的案例。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特点就是对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在程序上“短、平、快”,诉讼程序简便,节约诉讼时间、成本,能够减轻各方诉累,是我国《民事诉讼法》新增程序。在此期间,本人的个人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得到极大的锻炼和提高,重点涉及房地产类民商事相关业务及技能,对民商法这一体系有较好的逻辑把握,对相关合同等纠纷能够准确、客观地分析并做出判断,对法律风险控制有着独到的见解。
本人有着二十年的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善于沟通、诚实守信、为人正直,爱好广泛、与人为善、广交朋友,有较强的自学、接受能力,具有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人际关系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在复杂社会现象中,善于把握本质,思维缜密,全面周到,善抓重点,能妥善处理复杂问题。
执业理念:1,规规矩矩办案,老老实实做人;2,忠实于法律和事实,坚决维护自己所服务的当事人,为其争取利益最大化;3,律师任何时候都应致力于化解矛盾,而不应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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