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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律师代理的某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胜诉
发布时间:2017-03-0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5500
    湖南中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湖南润和塑胶实业有限公司、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判决中一公司胜诉后,润和公司与中和公司不服,再次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一公司委托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指派刘健律师担任本次二审的诉讼代理人。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基本维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一公司二审胜诉,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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